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一審遭判7年4月,她不服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宣判,撤銷高虹安貪污罪,改以偽造文書罪判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高院宣判結束,法院外傳來支持者的歡呼聲,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表示,高院判決清楚昭告台灣社會「高虹安市長沒有貪汙」,並呼籲民進黨政府停止司法追殺、用雙標方式處理自己政敵。
高虹安貪污罪撤銷,高院合議庭改以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,處有期徒刑6月,如易科罰金,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壹日。
判決出爐後,庭外支持者歡聲雷動,齊聲大喊「清清白白」,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受訪表示,「今天高院判決清楚明白昭告社會,高虹安市長沒有貪汙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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