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,一審被判刑7年4個月,高等法院今天(16日)改判高虹安貪污方面無罪,僅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6個月,得易科罰金18萬元。消息一出,律師黃帝穎分析,認為此判決相當罕見,可見法官的袒護,更批評是在試辦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推出的《助理費除罪化修法》,讓法界不能接受。
黃帝穎指出,高院特殊法官見解罕見異常,因為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、陳奐宇、陳昱愷均認貪污罪,等於案件3個共犯都承認貪汙,主嫌當然就是貪汙,但法官卻還是依照登載不實輕判6月,看得出是特殊維護,直呼這樣的判決「十年來沒見過這麼特別」。
黃帝穎指出,無罪的判決,等於高虹安辦公室3個主任認罪貪污的舉動,在高院特殊法官眼裡,是助理自己傻,自願上繳薪資,又自願認罪,簡直為陳玉珍試辦貪污助理費除罪化,顛覆一般人是非對錯底線,讓人民對法治更失望,更直呼支持檢察官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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