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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尚潔偽造訪視紀錄判無罪理由曝 北院:「已、以」不分是錯字!非造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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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事
陳尚潔偽造訪視紀錄判無罪理由曝 北院:「已、以」不分是錯字!非造假
陳尚潔偽造文書獲判無罪,理由稍早曝光。資料照片

1歲半男童剴剴遭惡保母姊妹劉彩萱、劉若琳虐待致死震驚社會,負責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未落實查訪釀成悲劇,台北地院今認定她嚴重違反專業注意義務,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徒刑;至於檢方另指控她為掩飾失職而偽造訪視紀錄部分,法院認為沒有證據證明她有造假犯意,判決偽造文書部分無罪,判決理由隨後曝光。

檢方起訴指出,陳尚潔為掩飾過失致死犯行,不實製作兒福聯盟的工作處遇紀錄,內容包含「請保母協助提供案童近期照片『已』和案外祖母分享近況」,假裝有傳送剴剴照片給外婆,另外還有「...護理師告知案外祖母,案童疑似溢奶所導致...」,佯造護理師轉述剴剴死因為溢奶。

檢方認為,陳尚潔不實登載行為,損害主管機關行政業務稽查懲處,也妨害偵查犯罪機關文書製作與犯罪調查的正確性,涉犯《刑法》第216、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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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|2026.04.16 13:30 臺北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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