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楊士誼/台北報導

高虹安助理費案,二審貪污部分無罪,僅依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六月,可上訴並可易科罰金,其貪污無罪理由之一竟為「立法院函覆認為助理酬金屬於立委補助費性質」。公督盟今(17)日痛斥,立法院若自行主張「助理費本來就是立委的錢」,將徹底動搖公費助理的監督基礎,更與陳玉珍等人的助理除罪化修法方向高度一致,形同親自為惡質修法背書。
公督盟強調,若立法院自行主張「助理費本來就是立委的錢」,公費助理制度的監督基礎將被徹底動搖。立法院的函覆,不僅模糊助理費的法律性質,更在制度層次否定了「專款專用」、「公款監督」與「職務關聯性」等基本原則。讓本應受到嚴格審核的經費被視為民意代表的私人補助款;這正與近期陳玉珍等人所積極推動的「助理費免檢據、統籌運用、貪汙除罪化」修法高度一致,形同由立法院親自為惡質修法背書。
公督盟指出,今日立法院所舉辦有關「健全民意代表聘用助理制度」公聽會,多數的專家學者、機關代表都指出,目前中央、地方議會每年近 40 億的「助理費」資金,是來自於納稅錢,既然是國家公帑,就應要參考先進民主國家法制,落實公開透明、接受核銷與審計,公督盟嚴正呼籲,韓國瑜應正視其制度責任,切勿讓立院淪為破壞廉政制度、犧牲助理的幕後推手。
公督盟進一步指出,政治人物不應以話術包裝貪污、扭曲制度本質,將「公費助理薪資」混淆為「民意代表個人問政補助」,企圖為濫權開脫。超過 90 個公民團體已經串聯發起「反對民代助理費貪污除罪化」立委承諾書行動,要求立法院正視社會高度疑慮,立即停止任何弱化監督、傷害勞權的修法方向。公督盟強調,真正的改革從來不是拆掉監督,而是補強制度,應全面啟動「助理制度改革三支箭」──落實助理聘用資訊透明化、建立任用專業化標準、並且透過設立專法保障助理待遇與勞動權益,讓公費回歸公用、權責真正相符,避免貪污亂象一再重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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