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國光客運內部公告曝光,指稱原定5日發放1月薪水,卻受政府補助撥款流程影響,有9千餘萬元未入帳,導致薪水拖欠。對此,除交通部公路局做出回應外,據悉,有勞動部官員表示,依《勞動基準法》規定,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,也就是應在約定發薪日給付員工,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發薪,若有違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
國光客運日前發布內部公告指出,1月本薪原定2月5日發放,但受到政府補助款撥發作業流程影響,至今仍有9千萬尚未入帳,導致薪水無法如期匯至同仁帳戶,公司在此致上萬分歉意。
國光客運強調,負責部門已向主管機關反應,盡速辦理補助款撥發作業,待收到款項後,會立刻轉發匯入同仁帳戶,最遲將會在2月20日下午17時前連同獎金一同入帳。至於112年度特休未休代金,則會在5日下午17時前撥發。國光客運也提醒,公告為公司內部文件,希望同仁遵守工作規則,勿擅自散佈非公司場域及私人訊息,避免衍生困擾。
根據《中時新聞網》報導,勞動部官員直言,依《勞基法》規定,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,意謂應在約定發薪日給付員工,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發薪,若有違法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,且最重還可以加重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、150萬元。
實際查詢「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(雇主)查詢系統」發現,光是去(2024)年一年間,國光客運就因違反《勞基法》高達8次遭開罰,包含工時超過上限、違反一例一休、未給付加班費等,挨罰至少91萬元。
針對國光客運稱,薪水受到政府補助款撥發作業流程影響,公路局昨(5)日說明,針對各客運業者申請的補貼款,已在春節1月23日前撥入業者帳戶。至於國光客運公告中稱,有9000餘萬元政府補貼款未撥發,經查是包含「地方政府及觀光署台灣好行」約2500餘萬元,還有公路局「客運虧損補貼」約6500萬元。
至於6500萬元的補貼款項之所以未給付,公路局解釋,乃因「國光客運內部作業以致未於年前提出申請」,其中2400萬元國光客運已在今日補齊資料,將盡速核撥;剩下的4100萬元,客運內部尚在整理未申請。
公路局強調,已聯繫客運公司,並提供協助,後續將積極協助以早日完成申請及審核,及早將薪水撥付予司機及相關員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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