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一名施姓男子因子女薪資過低無力購屋請求協助,就決定鋌而走險,在113年10月入詐團組織,擔任車手詐取一名曾姓女子財物,詐團以冒充加拿大軍官的手法,騙取曾女新台幣10萬2500元並再設局索取20萬元,遭曾婦起疑報警埋伏。施男現身領款時遭警方逮捕,經新竹地院審理,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,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詐團早在施男加入前即鎖定受害人曾女,並假冒加拿大軍官透過通訊軟體聯繫,表示因為救援高級官員的任務有大筆獎勵金,只是女兒目前僅9歲大,未能簽收,因此希望幫忙代收及代墊運費,曾女因此陸續支付新臺幣10萬2500元款項;在施男加入後,詐團再度以包裹卡關杜拜海關為由,要求支付20萬元通關費,曾女此時察覺異常遂報警,配合警方安排於超商面交現金,施男一現身即遭埋伏警力逮捕。
施姓男子落網後坦承,平時任職焊接工,月薪僅4至5萬元,需扶養配偶,當時因為30多歲子女薪資過低又要買房,請求身為爸爸的施男協助,不過施男無力購屋,因而鋌而走險加入詐騙集團,擔任車手抽成獲利。他並強調,因20萬元尚未到手即遭逮捕,並無獲得犯罪所得。
新竹地院日前審理此案,發現施男在偵訊時否認犯行,移審法院後才改口認罪,法官認為施男具備工作能力卻未循正途賺取金錢,選擇加入詐騙集團危害社會秩序,且即使僅屬未遂犯,不應輕縱。施男與被害人雖達成和解,卻未實際賠償,且犯後態度未見明顯悔意,最終依詐欺取財未遂罪,判處1年7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依法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指出,詐團早在施男加入前即鎖定受害人曾女,並假冒加拿大軍官透過通訊軟體聯繫,表示因為救援高級官員的任務有大筆獎勵金,只是女兒目前僅9歲大,未能簽收,因此希望幫忙代收及代墊運費,曾女因此陸續支付新臺幣10萬2500元款項;在施男加入後,詐團再度以包裹卡關杜拜海關為由,要求支付20萬元通關費,曾女此時察覺異常遂報警,配合警方安排於超商面交現金,施男一現身即遭埋伏警力逮捕。
施姓男子落網後坦承,平時任職焊接工,月薪僅4至5萬元,需扶養配偶,當時因為30多歲子女薪資過低又要買房,請求身為爸爸的施男協助,不過施男無力購屋,因而鋌而走險加入詐騙集團,擔任車手抽成獲利。他並強調,因20萬元尚未到手即遭逮捕,並無獲得犯罪所得。
新竹地院日前審理此案,發現施男在偵訊時否認犯行,移審法院後才改口認罪,法官認為施男具備工作能力卻未循正途賺取金錢,選擇加入詐騙集團危害社會秩序,且即使僅屬未遂犯,不應輕縱。施男與被害人雖達成和解,卻未實際賠償,且犯後態度未見明顯悔意,最終依詐欺取財未遂罪,判處1年7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依法上訴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