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事
2023.10.18 15:26 臺北時間

進口蛋加工液蛋混充國產 賣給食品大廠!食藥署認產地錯標「但品質無虞」

進口蛋流向公布,食藥署證實有部分產地標示錯誤,但強調品品質沒有問題。(示意圖,本刊資料照)
進口蛋流向公布,食藥署證實有部分產地標示錯誤,但強調品品質沒有問題。(示意圖,本刊資料照)
農業部專案進口雞蛋引爆食安疑慮,農業部公布加工成液蛋後的流向,包含產地標示為台灣的溏心蛋,以及混充國產液蛋並標示不實,銷售給數個食品大廠。今(18日)衛福部食藥署指出,確實有部分產地標示錯誤,全案已移送司法機關,但也強調產品品質沒問題。
今日《中時新聞網》報導,農業部「中央畜產會調度殼蛋給殺菌液蛋加工業者資料」指出,國內共有9家液蛋加工業者購買中央畜產會專案進口雞蛋,包含兆福食品、福商勝、金寶蛋品、新德貿、中一食品、勤億蛋品、台南蛋品、津鼎食品、永成蛋品。
其中兆福食品再製成溏心蛋,因產品實質轉型因此產地標示為台灣;福商勝製成白煮蛋,混用國產液蛋並標示不實,銷售至統皓、宜興、珍品軒、第一餐盒、華信食品及乖乖等業者;另有用於生產茶葉蛋、製成液蛋銷售給餐飲烘焙業者,或是因品質不佳銷毀的蛋。中央畜產會委託業者代工生產的冷凍殺菌液蛋則均未調度或銷售,截至10月3日,冷凍殺菌液蛋共庫存達86萬9,970公斤,其中原產地標示錯誤達36萬50公斤。
據《中央社》報導,農業部證實,文中公布的就是衛福部查出的流向,7月26日前製作的液蛋,因當初實質轉型認定有落差,目前正與衛福部研議如何改正產地標示,但強調專案進口雞蛋至今沒有一顆有問題的蛋被吃下肚;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則表示,確實有部分產品產地標示錯誤,但產品品質沒有問題,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,標示錯誤可處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,另因業者涉嫌違反《刑法》第255條第1項,「意圖欺騙他人,而就商品之原產國或品質,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」,全案已移送司法機關。
更新時間|2023.10.18 16:09 臺北時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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