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.12.18 17:53 臺北時間

高虹安貪污逆轉無罪 立法院函覆文件曝光無「彈性勻用」文字

mm-logo
時事
高虹安貪污逆轉無罪 立法院函覆文件曝光無「彈性勻用」文字

針對改認高虹安不構成《貪污治罪條例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,高院列出7大理由,認為立法委員普遍的認知與實際作業,對於公費助理經費立法目的及預算編列,應屬「實質補助,彈性勻用」性質;另外立法院函覆認為,編列立法委員公費助理經費,是補助立法委員問政需要所須的財力不足,本質屬於立法委員補助費性質。

立法院函覆高院公文今天曝光,說明《立法院組織法》第32條規定「立法委員每人得置公費助理8人至14人,由委員聘用;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一立法委員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及其辦公事務費。公費助理與委員同進退;其依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相關費用,均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之。」指出公費助理的雇主為立法委員,有關工作指派、加班事實認定及各項人事管理等均屬雇主權責,立院僅代為辦理其所屬公費助理薪資(含加班費)核撥及勞健保等相關事宜。

這份公文發文日期是去年10月14日,主旨為「貴院為審理本院前立法委員高虹安等貪污等案件,函請本院函覆相關資料一案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」文末並附上周萬來簽章。公文裡未提及高院所說的助理費及加班費性質屬「立法委員補助費」,或是「實質補助,彈性勻用」,以及立委可以彈性統籌等字眼。

立法院函覆高等法院的公文內容。(翻攝畫面)
立法院函覆高等法院的公文內容。(翻攝畫面)

立法院函覆高等法院的公文內容。(翻攝畫面)


更多《鏡新聞》報導
抖音直播2度被官方強硬斷線 館長謙卑解釋踩紅線:要遵守規矩
涉詐助理費高虹安無罪、他坐牢1年半 童仲彥:關就關了沒事
「嚴重錯判」被黃國昌背叛 林飛帆:對民主破壞力強大堪比水門案

更新時間|2025.12.18 18:01 臺北時間
延伸閱讀

更多內容,歡迎 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

活動期間,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

線上閱讀

更多內容,歡迎 鏡週刊紙本雜誌了解內容授權資訊

活動期間,動態雜誌免費線上閱讀

線上閱讀